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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体育学院凤凰岭校区应急安全预案

发布日期:2015-03-31 作者: 刘艳美 来源: 附属竞技体育学校

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,保障校区师生健康、平安地学习、工作、生活,创建“平安、卫生、文明、和谐”校园,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,并能快速、及时、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,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,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,从我校区实际出发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 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:

组  长:徐良彦,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,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;

副组长:冯伟、叶伟、薛正武,协助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,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;

成  员:徐擎、胡志文、孟超、孙皓祥,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协助副组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。

二、主要职责

1.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,部署处置工作,安排、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。

2.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,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,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3.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校区各专业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、监控、报告等事宜,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。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、教育、落实、检查、处理等,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
三、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

值班员——>科长——>书记——>校长

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:

校长电话:徐良彦 18611010690  62489829

书记电话:冯  伟 13520600252  62485069

科长电话:徐  擎 13601386219  62486058

医院急诊电话:62402943      派出所电话:62451116

火  警:119       匪  警:110      急救中心:120    

四、各类应急安全方案

(一)防火灾

为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将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在人力、物力、技术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,一旦发生火情,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,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。

1.处理程序:

(1)出现火警:立即组织有效补救,切断电源、燃气源,防止火势蔓延。

(2)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(不得组织学生扑救)。

(3)在实施第(1)、(2)条款同时,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,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,以求援助(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、所处地域、方位、火情种类等)。

(4)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,同时抢救受伤人员,把伤人送进附近医院。

(5)当灭火工作结束后,由消防领导组织检查剔除在场及附近余火隐患,保证不能发生复燃,并安排好火灾现场人员值班,确保万无一失。

(6)排查事故原因,小火险扑灭后,要向学校领导汇报;比较大的火灾,要及时拨打119。

2.扑救方法:

(1)扑救固体物品火灾,如木制品,棉织品等,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。

(2)扑救液体物品火灾,如汽油、柴油、食用油等,只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、沙土、浸湿的棉被等,绝对不能用水扑救。

(3)扑救电器用BC干粉灭火器。

(4)扑救金属要用ABC干粉来火器。

3.注意事项:

(1)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。

(2)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,如是电源引起,应立即切断电源。

(3)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,边报警。

(4)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(略)。

(5)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。

(二)突发事件应急处理

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,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,营造良好育人环境。

1.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。

(1)学生自杀、自残、自虐性事的处理

①学生发生自杀、自残、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,并立即实施救治外。

②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,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。

③校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,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。

2.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。

(1)学生擅自离校后,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。

(2)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,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,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;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,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。

(3)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,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,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。

(4)校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。

3.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。

实行“首遇负责制”,校区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,面对应急纠纷时,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
(1)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,立即劝阻,并呼喊近处老师,共同制止纠纷。

(2)校区分管领导和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,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设法稳定局势,防止事态恶化;如有人员受伤,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,若事态严重,送附近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;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。

(3)发生学生伤亡的,校区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,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。

(4)校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,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。

(5)校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,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。

(6)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,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。

4.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。

(1)学生发生交通事故,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,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;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。

(2)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,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,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。

(3)校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,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。

(4)程序:

①发生交通事故时,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,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、牌号。

②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、证据。

③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,再向学校、家庭、教育局报告。

④做好家长、家属的工作。

⑤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、取证、事故处理等工作。

五、宣传教育,确保安全

1.认真落实“教育在先,预防在前”的工作原则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提高防范和救护措施能力。

2.利用晚点名、班队会、团支部、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,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

3.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及安全演习。

4.领导小组、生活部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,让学生学会生存,掌握自救本领。

5.安全教育渗透到平时学习生活之中,时时讲,事事讲。

总之,安全工作重于泰山,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,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。

首都体育学院凤凰岭校区

2015年1月4日